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田村马二第二经济合作社的 编号:440184111207020022J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废。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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