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创字〔2018〕240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主动承接国家科技项目遴选一批符合广东需求的项目入库支持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745号)(见附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推荐等工作。

  一、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项目申报。此次征集常年有效, 9月23日前提交到省科技厅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

  (二)审核推荐。

  广州市内的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把纸质材料报送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我委。

  (三)材料报送。

  1. 申报单位应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份(即附件1的“项目信息表”及该表备注要求的材料),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分类汇总及签章后,形成项目汇总清单(包括专题领域、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的信息),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至我委受理点。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

  3. 我委受理点为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地址: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联系电话:83322975)。

  鉴于9月23日前提交到省科技厅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9月18日17时前把拟计划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到我委。

  二、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专题领域第(四)和(八)项

  由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陈洁、谢秀珍,电话:83124145、83124044。

  (二)其他专题领域项目

  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雷超旭、何婉虹,电话:83124032、83124132。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主动承接国家科技项目遴选一批符合广东需求的项目入库支持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8〕1745号).pdf
     1-1.项目信息表.doc
     1-2.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单位注册操作指引.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联系人:朱继团,联系电话:8312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