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标准化战略工作的深入实施,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现按照《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18年广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本次申报的领域限定为公共服务类。公共服务指基于社会共识而使用公共资源或由公共资源资助、满足社会(或公民个体)生存与发展需求的、均等供给的服务行为。一般包括基础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服务等四种类型。具体包括以下领域:
1.政府管理和政务服务;
2.公共基础教育;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4.基本社会服务;
5.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
6.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
7.公共文化体育
8.公共交通;
9.司法行政与服务;
10.公共安全、消防应急;
11.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12.农业和农村公共服务;
13.公共气象服务
14.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
15.社会组织管理;
16.社会公益科技服务
17.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二)重点支持范围为:广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内容,法规规章要求配套的技术标准,以及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迫切需要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本市有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等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申报承担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有效性,并给予相应的经费和人才保障。
(三)申报项目具体内容如涉及有关市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并由主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该项目的提出部门和行政归口部门。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
2.标准查新报告;
3.标准提纲或草案。需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4.项目提出部门(即项目归口部门,应为市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制定该项市地方标准的需求、理由和贯彻措施。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填好申报材料,送提出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及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807室,邮政编码:510050;电子邮箱:gzzjbzc@126.com;电话:83228115、83228158;工作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00-17:30。
附件:
广州市质监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