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商贸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区商务局将启动第二批兑现2018年符合上述文件奖励条件商贸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相关奖励等事项工作。
一、 申请流程
请符合要求的商贸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于2019年8月2日前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 注册通过后,按照“申请指南”准备兑现事项材料,申请事项预审。
商贸业包涵商品批发、零售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包涵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申请事项
(一)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营贡献奖奖励
(二)国家、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园区奖励
(三) 商贸业企业采购区内企业产品奖励
(四)现代服务业企业规(限)下转规(限)上高管人才奖励
(五)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管人才奖励
三、申请材料
(一)“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营贡献奖奖励”、“现代服务业企业规下转规上高管人才奖励”和“现代服务业企业高管人才奖励”项目申报材料可登陆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 “材料模板下载专区”下载。
(二)“国家、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园区奖励”和“商贸业企业采购区内企业产品奖励”项目申报材料可登陆“申请指南”下载。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商贸企业联系人:刘艺、82111493,黄剑峰、82111554;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联系人:罗文翠82111498,崔芸82111490。)
附件:
1、广州市黄埔区_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5号)
2、广州市黄埔区_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商务规字〔2019〕3号)
3、 广州市黄埔区_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4号)
4、广州市黄埔区_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2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