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市教育信息中心,市幼儿师范学校,各市级教师培训基地,各区教师培训机构:

为顺利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促进我市师资队伍均衡优质发展,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教育人才保障,我局拟通过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确立培训项目的承担机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高水平教育人才培养。

2020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以高端教育人才培养、师资均衡发展培训为重点,继续推进基础教育系统和中职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卓越幼儿园园长促进工程”和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工作室主持人、培训管理者培训,打造我市基础教育领军团队。

(二)师资队伍均衡培训。

有针对性地支持外围城区开展教改重点工作培训,为外围城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师资保证。继续加强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职教育、紧缺学科等师资培训,不断促进我市各类教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

通过加强对“广州教育家培养工程”“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和测评研究,通过大数据分析学员培训前后所产生的变化,并总结提升,宣传推广培训成效。

二、项目计划

详见附件《2020年市级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项目计划》。

三、申报原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和《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战略部署,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改革为动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质量监测方式,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质量。所有的培训项目申报方案增加需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培训环节,同时请遵照以下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一)遵循专业标准。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和《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试行)》,以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际需求和发展情况,做好培训方案研究,设计体现教师(校长)专业标准的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注重职业发展。

注重研究中小学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规律,结合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特点,设计适合骨干教师、名师培养对象、名教师、教育家型教师等不同成长阶段的培训课程,满足中小学校长不同发展阶段的培训需要,为更好地落实依法依规实施培训和个性化学习需求提供指引。

(三)规范预算编制。

1.预算标准按照《广州市财政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8〕4号)(以下简称《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培训费指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培训费(除师资费外)综合定额标准如下:总费用不超过550元/人/天。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其中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市直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按照其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回本单位报销。

2.各培训机构在申报项目方案时,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编制预算时,市外培训项目培训费必须包括学员的食宿,对一般情况下市内培训项目,黄埔区、白云区(江高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太和镇)、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的学员可安排住宿,其它区学员不安排住宿,并按项目总人数40%申请住宿费;上述区的学员的伙食费每天三餐(一般为100元/天/人,最高不超过130元/天/人),其它区学员伙食费只包午餐(一般为40元/餐/人,最高不超过50元/餐/人),不安排住宿。住宿费与伙食费必须严格按照实际需要申报,不得虚高。

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7〕114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外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教德安〔2018〕57号)要求,培训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广州市内,如个别确需外出的培训项目必须有充足的依据,并需提前做好外出报备的相关工作。

4.持续性跨年度完成的项目,应分年度任务提出经费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当年的经费使用不能跨越到下一年度。项目培训学时计算,一天计6个学时。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市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教育局成立培训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师资工作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和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指导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行政审议。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项目申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开展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是做好市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工作的重要措施,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市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开展申报项目评审。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加强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监督。

五、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4日前登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首页(http://www.gzteacher.com/),点击“综合管理平台”,在“专项培训管理”栏目,点击“项目申报审核”进行项目申报。按申报项目逐一填写《2020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项目申报书》;同时,下载打印5份纸质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材料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201室)。

 

附件:2020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计划.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

 

(联系人:方蕴,黎勋华,联系电话:83707493,834919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