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物料项目
二、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三、采购预算
最高限额:85万元
四、采购内容、数量、规格及参数
垃圾分类宣传物料1批(具体参数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符合第六点条件的单位,自愿对采购项目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广州注册或备案。
2、具有从事宣传广告制作的相关资质。
3、具有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物料经验、能提供案例的优先。
4、投标人中标后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五个自然日内供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报价说明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竞投承包上述项目。投标人投标的项目作为投标唯一报价。
八、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资料(无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专项资料
1、报价文件(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2、按照制作要求附上设计样板(无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九、报名资料提交时间
2020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规定时间递交或没有按规定密封的资料,一律不予受理(非工作时间不受理)。
十、报名资料接收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513室。
十一、定标方式及原则
(一)投标文件应当满足采购需求,黄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招标领导小组按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样板进行审稿,对不符合制作要求的不予进入第二轮评定;第二轮评定以比价方式进行,最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总价有2家及以上的,在最低总价中以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当收到评标人通知后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若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82509245
本公告在黄埔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2020年 8月26日。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附件: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宣传物料制作需求.docx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