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白云区科工商信局作为组织单位开展2022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添加申报人。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一般项目,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区科工商信局审核。

  (五)遴选推荐。区科工商信局对提交的一般项目开展受理、审核和遴选工作,遴选结果公示后推荐至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按程序审核确定拟入库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9时至2021年5月21日下午6:00,网上提交至组织单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6:00。

  (二)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一式一份(不要求胶装)提交至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1205室,拷贝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并报送至邮箱kgsxkjg@by.gov.cn。

  三、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在研”项目是指2021年2月28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申报单位所属二级院系(所)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并由白云区科工商信局负责审查。

  四、其他说明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无相关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实施期为2年。

  (四)一般项目申报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倾斜。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性补助专题和科普专题不受限制)以及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五)具体申报要求、程序及材料要求等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附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