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拟面向社会购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与监督管理项目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11日。

    二、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65万元以内。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法律法规精神,落实《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情况的通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协助完成2019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审核相关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提升申报登记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相关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主要包括:1、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审核初审和规范化管理培训;2、做好申报登记审核技术服务支持,编制技术报告;3、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核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

  (三)工作内容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申报登记相关工作任务,协助完成2019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相关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1、申报登记培训。协助完成对我区纳入申报登记的企业完成一个轮次的业务培训。根据《广州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各项培训资料须在培训前交我局审核确认),培训基本覆盖申报登记目标企业(若疫情防控期间不便组织现场培训,视情况以线上培训或下发培训课件等其它形式代替)。

  2、申报登记审核。协助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审核,确保申报登记数据总差异率小于0.5%。主要包括:

  (1)申报登记初审。按照申报登记审核工作时限,高质量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初审(对存在问题的申报登记及时退回,在退回意见栏清晰表述退回理由,并建立问题清单;对初审通过的申报登记,形成初审通过企业清单,交区局审核人员审阅)。本年度应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预计目标任务数为2096家,集中申报期为2020年1月-5月。对5月31日后提交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继续按照审核时限(法定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初审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数据初审应与台账数据、转移联单数据、上年度申报登记数据进行比对,不得出现明显的常识性错误(企业已提供备注说明或已进行数据转换等情况除外)。

  (2)申报登记复查。对合同生效之日前,已经我局审核通过的2019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进行数据质量复查,对有问题的数据一并纳入申报登记初审问题清单。

  (3)咨询答疑。加入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群组,有针对性地及时解答企业业务咨询,对企业提出的有关业务咨询无法明确答复的,及时向市固管中心反映,为企业完成申报登记提供必要协助。

  (4)技术报告。2020年5月31日前,根据已完成审核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结合一般固废申报登记,形成详细数据分析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从固体废物种类、区域分布、产生行业、重点企业、年度对比等角度分析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对危险废物委外处理处置情况进行资质分析。

  (5)抽查核查。根据截止2020年5月31日的申报登记完成企业数,按30%的比例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形成抽查企业问题清单并协助跟进数据质量问题整改。在列入抽查清单的企业中选取约200家企业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行业企业应有一定代表性,涵盖重点产废单位(年产危废量100吨以上)、家具制造、日用化工、汽车维修、金属表面处理、污水处理等我区典型行业企业,核查应能反映产能、工艺、产废量,废物收、存、运、处,规范化管理等企业实际情况,并结合网上申报登记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现场核查所需车辆、人员及必要物资由第三方机构自行准备,我局联合镇街提供必要的路线导引或陪同检查。由我局选取20家抽查核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第三方机构抽查核查工作质量进行核验。

  (四)工作要求

  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备高能力、高资质的相应人员组成项目组,并提供项目组人员列表、简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2、中标人须委派固定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汇报工作等事宜。

  3、在服务期间使用的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成果时,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有关调查资料和数据仅交我局指定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外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知识产权:中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受到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如采用中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服务成果

  (1)研究要求: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设置相应的专题研究。

  (2)印刷版和矢量电子数据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标注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统一,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要求。

  (3)图形文件表达的内容应与成果报告一致,图纸比例、大小应符合实际管理工作需求,可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自行增加相应的表达图件。

  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且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四、项目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1~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提供用于该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相关的咨询或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近5年具有向政府部门提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与监督管理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经验;

  (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五)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不得同时从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固体废物经营业务(须提供书面声明)。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5万元(含服务费),招1家中标单位服务,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65万元。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合计共65万元。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招投标相关费用,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项目汇报、专家咨询(评审)、技术培训/服务、验收、软硬件购置、人员工资及社保福利、车辆、差旅、通讯、利润、规划及其他成果编制、成果印制、成果维护及税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一)第一期付款: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等额正式发票原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二)第二期付款:采购人完成20家抽查核查企业核验,且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后支付第二期款项(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后),即合同金额的50%。

  (三)上述规定的采购人付款时间,是指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四)如中标人项目服务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后续合同款的支付。

    七、提交材料

  (一)提供资质要求证明文件都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相关材料须于2020年3月11日17:30份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快递或亲自送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启德路5号联边公园3号楼3楼办公室)。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37063568,逾期不受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