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属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业、组织:
广州市市长质量奖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旨在表彰在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提高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广州市市长质量奖项目有关要求和广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 年度广州市委、市政府申报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粤评组办函〔2022〕22 号)规定,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 年6 月24 日至7 月29 日,受理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为做好我区优秀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或组织自愿、不向企业或组织收费。
(二)评审工作按照《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评审标准主要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二、收件时间
我办于2022 年6 月24 日至7 月22 日收件(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含制造业、服务业和工程领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5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质量、安全生产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证照。
(三)具备健全的标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成绩显著,产品、服务、工程和经营质量以及环保治污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品牌战略实施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
(四)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其中,企业或盈利性组织的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 年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主管部门或市行业协会推荐。
(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 年来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请我区申报企业或组织于7 月22 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办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质量,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加评选,报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或组织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下载网址:http:/scjgj.gz.gov.cn/市长质量奖专栏)一式六份;
(二)申报表、企业(组织)简介和自评报告中所涉及运营绩效的证实性材料一式六份;
(三)含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的U 盘两个(W O R D 格式,请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企业或组织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中所属行业及规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 B /T 4754-2017)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准确填写。
(二)企业或营利性组织需提供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 年位居市内同行前列的证明材料,可为主管单位证明、协会推荐函或第三方调查材料等;非营利组织需提供其社会贡献突出的证明材料及主管单位推荐函。申报单位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瑭 王辉
电话:22205801 22205861
电子邮箱:zlfzc@gd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408室
邮编:510663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