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轨道交通十号线滨江东路站征地拆迁工作建设需要,现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对该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十号线滨江东路站征地拆迁工作项目招标代理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采购预算:400 万元(最终以财评结算审核为准)。

  五、项目工作内容:

  对轨道交通十号线滨江东路站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实施对房屋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承租人等进行补偿安置等与征收有关的事项,拆除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六、招标内容:

  按照招标人需求依法组织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工作方案、编制项目预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协助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登记及接收申请资料,接受投标单位登记;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七、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按实结算。

  八、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经营;

  2、具有对公账号,2017年9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违法记录;

  4、业绩要求:有同类型相关工作经验(曾承接轨道交通相关征地拆迁服务招标代理工作优先);

  5、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资格审查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及中标由新港街地铁征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2、确定申请资格采用资格审查计分方式;

  3、招标代理单位选取申请企业1家。申请企业应在3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公开招标;经新港街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分,选取得分最高的企业为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其余企业作为候选企业,如中标企业退出或被开除,按综合评分高低办法补入;

  4、招标结果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十、报名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三楼城管科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同时进行

  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3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

  十一、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企业代表需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二、报名参加的企业请截屏相关信息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及注明截屏日期,连同资料一起交付。

  十三、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 标 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20-34296155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 申请人声明.docx

  附件2 资格审查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