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做好《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9〕14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发改规字〔2020〕1号)的兑现工作,现就2021年(第二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租赁办公用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或机构入驻本区认定的氢能产业园、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1000平方米,补贴期限3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60万元,截止至2021年6月11日。
2.加氢站运营补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14元/kg,补贴后加氢站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kg。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省略此步骤)。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并按照《申请租赁办公、生产用房补贴办事指南》、《申请氢能产业加氢站扶持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申报时间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申报期限: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
2.纸质材料提交期限: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
四、联系方式
1.区“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2.区发展改革局:82118205。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