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各法律顾问机构询价,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签2年,费用一年一付)。为我街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就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参与处理办事处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办事处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五)协助办事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参与办事处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七)办理办事处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参加会议、参与谈判、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服务形式。

  对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二、服务报酬

  1.为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最高限价每年不超过6万元。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笔费用。

  2.案件代理费用:其标准由甲方根据乙方报价确定,实际费用以具体案件计算:

  (1)以街道办事处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每件1000元;

  (2)未经复议,直接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每件8000元,二审每件4000元;

  (3)经街道办事处复议后以街道办事处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每件不超过4800元,二审每件不超过2400元;

  (4)以街道办事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每件不超过3500元;经复议后,以街道办事处为第一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审每件不超过5000元,二审每件不超过2500元;

  (5)同一或者同一批当事人就同一类事项提起的数个诉讼或者复议案件,为系列案件,第一件正常收费,第二件起则减半收费。

  (6)民事及仲裁案件的代理费用,按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的80%收费。

  3.如有其它委托办理的需收费的委托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三、法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邀请报名的服务单位为经省、市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不少于3名专职执业法律服务人员,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人员不少于1名;

  (四)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一)团队负责人为有3年以上从事政府、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的执业人员;

  (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提交材料

  (一)所在的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二)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三)为我街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四)专职法律服务团队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执业人员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五)法律服务机构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

  (六)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

  六、报价文件要求与投递方式

  (一)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进行提交(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二)投递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17日18:00前向逢源街党政办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投递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华贵横街25号2楼党政办

  七、评审方式

  我街将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团队配置等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供应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八、咨询电话

  霍女士,020-8194267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