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长质量奖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旨在表彰在经营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提高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广州市市长质量奖项目有关要求和广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广州市委、市政府申报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粤评组办函〔2022〕22 号)规定,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从2022624日至729日,受理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2022624日至729 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含制造业、服务业和工程领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质量、安全生产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证照。

(三)具备健全的标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成绩显著,产品、服务、工程和经营质量以及环保治污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品牌战略实施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

(四)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其中,企业或盈利性组织的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年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主管部门或市行业协会推荐。

(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或组织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下载网址:http:/scjgj.gz.gov.cn/市长质量奖专栏)一式六份;

(二)申报表、企业(组织)简介和自评报告中所涉及运营绩效的证实性材料一式六份;

(三)含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的U盘两个(WORD格式,请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企业或组织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中所属行业及规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准确填写。

(二)企业或营利性组织需提供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年位居市内同行前列的证明材料,可为主管单位证明、协会推荐函或第三方调查材料等;非营利组织需提供其社会贡献突出的证明材料及主管单位推荐函。申报单位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受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7楼705电话8559240787597251

特此公告

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