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加大力度培育辅导区内优质企业上市发展,花都区印发了《广州市花都区上市后备企业管理工作指引》(见附件1),将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库,由区上市办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将享受有关政策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题培训、咨询辅导、融资对接、绿色政务服务通道等。
根据《工作指引》,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纳入花都区上市后备企业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企业上市进展,分为重点类和培育类上市后备企业。
(一)重点类上市后备企业申请条件:
1.经营合法合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主营业务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2.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财务指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市场估值不低于5亿元或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
4.已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
5.有明确的境内外上市意愿和计划;
(二)培育类上市后备企业申请条件:
1.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3.在未来3-5年内具备在境内外上市的条件。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入库
企业申请入库需提交材料如下:
1.XXX公司关于申请进入广州市花都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的函、花都区上市后备企业备案入库登记表(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4.申报前一个月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5.上市计划书(如有);
6.企业与券商(或保荐机构)签订的改制上市辅导协议(如有)。
以上材料请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编号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hdjrfzk@126.com。
(二)分类备案
区上市办审核企业申请材料,将企业分为重点类、培育类上市后备企业进行管理,并于收到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提出申请的企业。
三、后续管理
企业入库后,需在每年4月末、8月末前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或者主要财务指标,并请及时向区上市办反馈上市进展情况。
入库企业如有迁出花都区、停止经营、未履行入库企业义务、不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上市培育辅导相关工作、列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经区上市办认定应出库的情形的,自动出库。
四、其他事项
(一)2022年第一批申报入库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
(二)企业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将被严格保密,仅作区推动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内部使用。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上市后备企业管理工作指引(花金融〔2022〕4号).pdf
2.XXX公司关于申请进入广州市花都区上市后备企业库的函.docx
区上市办
2022年3月9日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方式:3689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