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广州市电化教育馆)、局属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区按教师总数10%的比例协同开展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到2035年造就数以万计的骨干教师。《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5号)明确我市从2017年起每年认定和培养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在“十三五”规划周期内完成全市教师总人数3%的市级骨干教师认定和培养工作。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现将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原则。遴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教书育人师德,在审核、推荐遴选过程中加强师德审核。

(二)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遴选、逐级推荐、市级认定的方式选拔。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二、遴选对象的范围与条件

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的数量为1000名。遴选认定的对象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各级教科研机构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已被评为广东省特级教师、省、市名校长、名教师;市级及以上“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教育专家、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省、市工作室主持人;已认定为省、市、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列入本次遴选范围。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函〔2019〕8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初中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相关要求,本次遴选推荐适当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共党员、初中教师倾斜。

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师德表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无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在推荐、审核过程中加强师德审核,申报者需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平台”)上传个人手写签名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则承诺书》(电子版在平台申报页面下载)。

(二)教龄6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

(三)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近五年(2014—2018年)按要求每年完成继续教育72学时的培训任务并已经通过年度验证。

(五)近五年(2014年至今)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能力;至少承担1次校(园)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并获得良好效果;或在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项。公开课或讲座、比赛中所获奖项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关。

(六)近五年(2014年至今)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刊物上正式发表(不包括录用通知书)或在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教育教学类论文1篇。其发表或宣读的论文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关。

(七)近五年(2014年至今)主持校级或作为主要成员(包括课题主持人,排名前三名)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含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事业单位和学会立项课题)1项,其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关。

三、推荐办法和认定程序

(一)推荐办法

各区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区级教科研机构和教师培训机构等按照市级骨干教师遴选条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遴选推荐到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根据市级骨干教师遴选条件和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数(见附件1)审核确定市级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考虑教师参训的工学矛盾,原则上每校每学段每学科申报人数不得超过1人。

市直属学校和市级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等按照市级骨干教师遴选条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到市教育局。

(二)个人材料报送与学校单位初审

申请报名的教师必须愿意在被认定为骨干教师后,参加广州市骨干教师培训,并作为市级工作室成员或网络学员参加工作室活动。请于11月11-18日使用继续教育学号登录平台个人中心,点击“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进入申请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内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操作指引详见平台首页滚动板块)。

学校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遴选条件、上传的佐证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佐证材料是否完整。在平台点击“通过”后充分酝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学校办公会议(行政会议)研究,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7日前在平台点击“提交”上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属学校按照上述要求于11月27日前在平台点击“提交”上报市教育局后,须于11月30日前填写附件2,报送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一份)至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jb@gzedupg.com。

(三)区教育局复审

各区教育局在申报者所在学校初审的基础上,对公开课、讲座、获奖、论文著作、教科研课题等方面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平台点击“通过”,根据各区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征求区教研部门学科教研会的意见,最终确定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审定,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7日前在平台点击“提交”上报市教育局,并填写附件2。同时,各区统计本区级骨干教师人数、制定2020年区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填写附件3,将附件2、3纸质材料加盖区教育局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至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jb@gzedupg.com。

(四)专家提出认定建议名单

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市级骨干教师认定建议名单。

我局研究确定广州市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正式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颁发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电子证书,并分批组织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完成全区教师总人数7%的区级骨干教师认定和培养工作,各中小学校、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校、本区教师队伍的建设规划,做好校级、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和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在区域建立一支有一定教学风格、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各区教育局,市、区属学校和申报者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审核、提交或材料申报工作。

 

附件:

1.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2.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申报汇总表

3.广州市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摸查表

附件1-3.zip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8日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0-83489216;平台操作答疑:40000969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