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住宿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1号),为促进我市住宿餐饮业发展,现开展2022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住宿餐饮扩大规模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鼓励住宿餐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住宿餐饮企业2021年下半年营业额较2020年下半年累计每增加1000万元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限额200万元。
二、申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且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企业类别为“住宿和餐饮业”。
2.未被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3.未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按顺序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22年住宿餐饮企业扩大营业规模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已上传至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可不提供);
(四)企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资金。项目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提交至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开展初审并出具意见,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各区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5月15日前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
(三)项目申报主体于5月15日前将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的一式2份资金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窗口(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住宿餐饮企业扩大营业规模奖励申请表
2.承诺书
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4.**区申报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1-4.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3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越秀区商务局 |
37618055(餐饮) 87304684(住宿) |
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6楼(餐饮:609 室商贸服务业科,住宿:603商务促进科) |
2 |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
84429523 |
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楼602室商务发展科 |
3 |
荔湾区商务投促局 |
81500418 |
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505室商务管理科 |
4 |
天河区商务金融局 |
38623718 |
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6楼606室商务发展科 |
5 |
白云区科工商信局 |
80736064 |
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交通大楼915室商贸发展科 |
6 |
黄埔区商务局 |
82111490 |
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309室商贸发展处 |
7 |
花都区科工商信局 |
86886389 86881290 |
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67号610室流通服务科 |
8 |
番禺区科工商信局 |
34628048 |
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6楼606室商贸发展科 |
9 |
南沙区商务局 |
39910597 |
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10层 |
10 |
从化区科工商信局 |
37508770 |
从化区街口街口岸路4栋2楼商业流通科 |
11 |
增城区科工商信局 |
82742343 82731392 |
增城区惠民路1号4号楼434室商贸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