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住宿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1号),为促进我市住宿餐饮业发展,现开展2022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与消费促进专题(住宿餐饮扩大规模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鼓励住宿餐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住宿餐饮企业2021年下半年营业额较2020年下半年累计每增加1000万元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限额200万元。

  二、申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且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企业类别为“住宿和餐饮业”。

  2.未被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3.未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按顺序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2022年住宿餐饮企业扩大营业规模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已上传至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可不提供);

  (四)企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资金。项目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于4月30日前提交至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开展初审并出具意见,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各区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5月15日前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

  (三)项目申报主体于5月15日前将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的一式2份资金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窗口(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住宿餐饮企业扩大营业规模奖励申请表

  2.承诺书

  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4.**区申报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1-4.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4日

 

 

附件3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越秀区商务局

37618055(餐饮)

87304684(住宿)

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6楼(餐饮:609 室商贸服务业科,住宿:603商务促进科)

2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84429523

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楼602室商务发展科

3

荔湾区商务投促局

81500418

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505室商务管理科

4

天河区商务金融局

38623718

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6楼606室商务发展科

5

白云区科工商信局

80736064

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交通大楼915室商贸发展科

6

黄埔区商务局

82111490

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309室商贸发展处

7

花都区科工商信局

86886389

86881290

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67号610室流通服务科

8

番禺区科工商信局

34628048

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6楼606室商贸发展科

9

南沙区商务局

39910597

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10层

10

从化区科工商信局

37508770

从化区街口街口岸路4栋2楼商业流通科

11

增城区科工商信局

82742343

82731392

增城区惠民路1号4号楼434室商贸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