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专利审查员实践与创新促进基地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本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实践基地应为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不含各类分支机构),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三年年均专利申请量不少于10件;
(二)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三)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且有具备一定培训经验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师或讲师;
(四)有所在技术领域先进的技术或产品;
(五)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或科研场所;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
(七)有接收审查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和知识产权交流的愿望和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以及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高校。
二、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专利审查员实践与创新促进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可佐证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请广州市有关申报单位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7份,其中原件至少2份)和申报材料电子件光盘,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8楼8B01(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楼上),联系人:乔锦杨(电话:81309319)、区明思(电话:81303421)。
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须于收到补正通知后1个工作日补正;未按要求补正或逾期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备的,我局不予推荐。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专利审查员实践与创新促进基地申报书.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联系人:覃校斌,联系电话:8322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