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机关饭堂食品配送进行采购招标,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食品配送。我局将按照项目特点和需求,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方。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机关饭堂食品配送采购招标项目

  二、项目说明

  1 .服务要求

  负责向机关饭堂供应配送农副产品、生鲜食品、干货制品、调味品等,本项目为资格标,最高限价为46.8万元,具体金额按配送食品据实进行结算。

  2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供应产品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报价方式

  各投标人以下浮率方式报价本项目在实际供货中,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广州市周边五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作为基准价,结算价格=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广州菜篮子价格-广州市周边五区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中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确定。

  4.合作期限

  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合同期内,如政府办公楼搬迁原因导致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则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

  5.配送地址

  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一楼

  6.结算方式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次月5日前对账,于每月20日之前付清上月货款。结算时中标方向饭堂出具结算清单,并提供收款发票,饭堂在办理审批手续后,向中标方提供的账户转账支付。

  三、商务要求

  1. 提供投标函

  2. 提供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提供相关业绩说明

  四、技术要求

  1.提供食品配送服务方案

  2.提供食品质量与安全保障方案

  3.提供售后服务与应急保障方案

  4.提供投标下浮率

  五、其他要求

  1. 中标方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标段供货,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方供货价格必须合理,应按照报价供给,采购方按照报价×(1-中标下浮率)与中标方结算。

  2. 由采购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或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采购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方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取消供应资格。

  3.采购方建立机关饭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配备专人专职进行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依章对中标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如中标方配送的物品、食品导致饭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引发群体事故等严重事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并对中标方进行违约处罚金处理,当月的配送费用不予结算。

  六、提交投标文件时间、要求、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21日,

  8:30-17: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 提交投标文件要求:加盖骑缝章并密封。

  3.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4楼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 黄先生,联系电话:81078217、13602848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