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1年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现开始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 BIM 正向设计示范工程建设,旨在提升BIM技术应用水平,加快BIM技术人才队伍培养,促进我市工程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并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提供技术、人才和项目基础数据支撑。
二、活动组织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2021年广州市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选工作;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BIM 分会专业委员会承办具体评选事务。
三、评选流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设计单位负责申报,每家设计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
(二)设计单位填写《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将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表报送至BIM分会专业委员会,电子版申请表发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杨远丰,电话:28849919,邮箱:yangyf@pearl-river.com)。
(三)BIM分会专业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纳入2021年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计划名单。
(四)确定示范工程计划名单后,我局将另行发文明确示范工程需提交的设计成果要求,并计划于2021年6月及12月分两批开展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确定为2021年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公示后予以公布。
四、申报条件
(一)工程规模及要求:申报的工程项目应为新建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并计划于2021年内完成施工图审查。
(二)工程范围:1.注册地在广州市的设计单位,限申报广东省内的房屋建筑工程;2.注册地不在广州市的设计单位,限申报广州市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根据本次申报情况,后续适时开展第二轮申报。
联系人:
宁晓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20-83124841;
杨远丰(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BIM分会专业委员会),电话:020-28849919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示范工程申请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