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港街道办事处党建宣传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
本项目按《夏港街小额设备、物资、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最终报价,确认为正式投标人会另行通知。若参与报名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项目招标失败,重新进行招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照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8.近三年经营状况、业绩(列举项目)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
1.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材料须按需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用档案袋密封,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产品样板,并在外包装袋做好标识,标识内容应包含供应商名称、样板数量、规格等信息。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占总分40分,产品质量及设计占30分,服务承诺占总分20分,投标人综合资质和经营能力占总分10分,合计100分。
请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至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到夏港街道办事处209室报名并提交资料。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区小姐 联系电话:020-82516107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青年路东园三街1号
三、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的产品,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
四、产品报价必须包含税费、运输等所有费用,如有遗漏,由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
五、投标供应商参标时需要携带外包装(礼盒或礼品袋)、浴巾、毛巾样品,未提供样品的产品质量和设计分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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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货物样品至少各1份,样品需满足招标公告内要求,如不提交样品则“产品质量与设计”部分分值为零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产品质量及设计、价格、投标人综合资质、服务承诺等四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
1.100%纯棉且安全技术类别(执行标准:GB 18401-2010或GB 31701-2015)为A类得8分,否则得2分;
2.样品等级(执行标准:GB/T 22864-2009)优等品得12分,一等品得8分,合格品得4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现场所提供样品综合设计完成度、色彩协调度、美观度等方面进行打分,分值为0-20分,只打整数分。
注:投标人参标时未提供外包装(礼盒或礼品袋)、浴巾、毛巾样品的,“产品质量及设计”分数为零分。
根据投标人标书报价计算,以最低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三)投标文件制作情况,文件有序、装订整齐、书面整洁、内容详实者,得5分;
(四)提供类似项目经验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一项得3分,依次递增,最高不超过9分。
3.当得分相同时,产品质量及设计得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先后顺序为:产品质量及设计、价格、投标人综合资质、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