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汽车城、区空港委、相关企业:

  为做好“三个一批”企业(第四批)申报入库工作,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三个一批”企业(第四批)入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企业选择申报合适的方向,按照申报指引要求及时准备申报材料

  (一)制造业骨干企业

  1.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 亿元以上;

  2.企业整体运营态势良好,具有较大增长潜力;

  3.有正在实施或拟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的、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近五年被认定为国家、省级示范企业(试点企业、培育企业)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两高四新(专精特新)企业

  拥有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行业领先企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示范企业、生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单位、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企业、已认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经省认定的2020 年省专精特新企业等均直接列入属于“两高四新”企业范畴。

  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应在2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领域企业或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的IAB(“新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和“新产业”领域中的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NEM、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企业;

  2.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或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在知识产权、产业技术方面有突出成就(三者符合其一);

  3.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标准中的一项以上;或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指标中的至少一类指标(二者符合其一)。

  3.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标准中的一项以上;或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指标中的至少一类指标(二者符合其一)。

  名称解释

  新技术 主要指可实际推广、替代传统应用和形成市场力量的新技术,而不是简单的产品技术或实验室技术。

  新产业

  主要指以新科学发现为基础,以新市场需求为依托,引发产业体系重大变革的产业。

  新业态 主要指伴随信息技术升级应用等从现有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活动。

  新模式

  主要指以市场需求为中心,打破原有垂直分布的产业链及价值链,实现传统产业要素重新高效组合。

  专业化

  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 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

  精细化

  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特色化

  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新颖化 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2 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 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4.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

  (三)小升规培育企业

  1.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 万-2000 万之间且具备持续增长能力的工业企业。

  2.2019 年软件收入在300 万-500 万之间,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

  3. 2019 年服务收入不低于300 万元,主要从事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为制造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4.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 万-1000 万之间、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主营收入比30%以上的企业。

  5.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00 万-500 万之间,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的企业。

  二、请各镇(街)、区汽车城、区空港委按照《通知》要求,协助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发动工作

  重点发动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已申请进入“三个一批”企业不需要重复申请。

  三、申报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0 年广州市“三个一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二)其他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近两年的企业财务报表(申报类别二的高成长企业须提供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未满两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提供财务报表。

  3.申报类别二的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研发费用投入的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2)企业获得资质认定的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鉴定、产品获奖证书、经政府部门授权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或销售发票(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出口合同)、研发组织管理制度、企业承担政府科技项目立项证书、市级及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证、省高成长企业证等。

  4.其他与申报书中所陈述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6.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上报电子版,于10月13日前盖章报送至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科508室。

  附件:

 

附件1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三个一批”企业(第四批)入库的通知 .pdf

附件2 2020年广州市“三个一批”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3 2020年广州市“三个一批”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 广州市“四新”重点领域发展导向.doc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张苑婷,联系电话:868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