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盆景产业品牌,推动花都区盆景产业升级提质,引领盆景产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决定通过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花都区盆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花都区盆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三、委托内容及需求
1.最高限价为60万元。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委托公告中的《花都区盆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附件1)。
1.有多年农业农村、文化产业等区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工作相关规划编制项目经验,能提供车辆、电脑等设备保障。
2.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2.是在广州市注册的公司、法人单位或在广州市注册分支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地点(以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为准)。
3.要求在广东省内承担过农业农村、文化产业等区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相关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实力雄厚的编制单位。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2.工作方案,包括编制规划的技术服务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措施、售后服务等;
3.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的资质和经验;实施该项工作人员配备情况(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及相关专业初级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4.农业农村、文化产业等区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相关工作业绩情况。
以上提交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并连同《委托服务申请书》一起封印在文件袋内。
2020年10月26日下午16:00时。(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申请主体如实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证明材料等)一并封印。
2020年10月26日下午16:00时为报名截止时间。申请单位携带封印好的资料报名。
2.项目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即向服务单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3.项目承接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协议书。
邮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7号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506室;邮政编码:510800;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86971259。
附件:1.花都区盆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docx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