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人事档案整理、专项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报价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2 月 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ZYR20FC119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人事档案整理、专项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四)最高限价:¥900,000.00元,凡超过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人事档案整理、专项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类型:服务类

(2)采购项目内容:人事档案整理、专项审核服务采购。

(3)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报价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3月完成。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②提供2020年财务报表或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④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⑤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具有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或备案证书。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11 月 14 日至2020年 11 月20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5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现金支付,若为其他方式,须提交手续费用)

四、报价文件提交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5

五、开启

时间:2020年 12 月 3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 12 月 3 日14点00分—14点30分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是报价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供应商资格文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报价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

采购联系人: 谭小姐

联系方式:020-82116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儒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天河软件园凤凰园区三楼C5

联系方式:020-89286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020-89286285

乐儒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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