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广州地区部、省属高校、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教后勤函〔2020〕3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穗教科〔2020〕20号),受省教育厅委托,现将组织学校(含部、省属学校)开展广州地区第三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报培训: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届时以具体通知为准)。
网络申报: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至10月15日(星期五)为资料网络上传时间。
网络评审:2021年10月17日(星期日)前完成。
现场抽评: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前完成。
复核认定: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前将市认定结果报省教育厅复核。
二、参加单位及范围
按照《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参加本次创建申报认定单位为:
(一)安排为第三批创建绿色学校的部省属高校、中职学校,局管民办中职学校及广州市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共78所(见附件1)。
(二)各区教育局累计通过认定学校数低于50 %的,按申报数量不低于区属学校总数50%差额推荐参加第三批创建绿色学校(具体数额见附件2),累计通过申报认定学校数达到或超过50%的,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推荐创建申报。
(三)参加第一、第二批创建未通过认定,以及其他未安排在第一、第二批次,但自评达到评审认定条件的单位,也可视情况参加本次申报。
经申报单位申请及省教育厅同意,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不在广州地区参与创建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
各学校在完成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学校对应类别的《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自评表(试行)》(附件3)学校自评栏进行评分。自评分数达到80分以上者,可以进行申报。
1.区属学校申报流程
(1)9月30日前,区教育局汇总本区申报学校名单,将加盖公章的《广州市XX区广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三批)》(见附件4,下称《汇总表》)纸质材料及联系人信息报市教育局科研处。
(2)市教育局科研处接收到《汇总表》后,将各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发送至区教育局创建工作联系人。
(3)区教育局接收到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后,组织所属学校于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其他学校申报流程
(1)9月30日前,自评达到申报条件的学校,请将带有自评评分的本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连同创建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至市教育局科研处。
(2)市教育局科研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学校网络申报账号和密码发送至联系人,学校于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3.网报资料
获取申报账号和密码的学校,按照《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指引》(附件5),通过网络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指标得分说明。主要在对应二级指标项,就相应指标内涵自评分得分理由进行解释和说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上传(参考格式见附件6)。
(2)观测点资料目录。佐证对应二级指标观测点细目的相关资料列出目录表格清单(参考格式见附件7)。目录对应的纸质资料请在本单位建档保存,以便需要时接受现场抽查核对。
(3)典型图片资料。每个二级指标项可上传佐证该项指标的典型图片资料不超过5张,并标注包括时间、地点、图片内容的说明文字。其中二级指标B1、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增加校园绿化面积,必须在典型图片资料中上传校园绿化率的佐证材料。
除以上资料外,网络不受理其他上传资料参与评审。
(二)网络评审
各单位完成资料网络申报后,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就各单位自评情况及上传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应创建评价标准进行评审,给出分值。
(三)现场抽评
对于在网络评审阶段存有疑问,或我局认为需到现场核对的申报单位,我局将组织机关处室及有关专家,依据《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场抽评观测要点(试行)》(见附件8)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抽评。现场抽评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行动,是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的具体部署要求,该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二)真抓实干,务求创建实效。各学校是创建工作主体,要根据创建标准及自身实际,重点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施行校园绿色规划管理、建设绿色环保校园、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推进绿色创新研究方面下功夫,将绿色校园创建指标要求融入学校校园管理和教育教学方方面面,注重构建营造生态文明校园教育生态和生活环境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对学校美好生活和生活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按时申报,确保材料质量。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创建工作。属计划安排创建认定的学校,务必按本通知时限要求开展创建申报工作,无法完成提交申报的,请向我局提交书面推迟申报认定的情况说明。提交申报资料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内申报资格。
附件:
1.广州地区第三批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安排名单
2.广州市各区广东省“绿色学校”(2021年)创建申报计划表
3.广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评价自评表(试行)(高等学校、中学、小学)
4.广州市XX区广东省“绿色学校”推荐认定名单及评分情况汇总表(第三批)》(样表)
5.广州地区广东省“绿色学校”网上申报流程指引
6.XXX指标得分说明(参考样式)
7.XXX观测点资料目录(参考样式)
8.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现场抽评观测要点(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8日
(联系人:邱国俊,联系电话: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地区部(省)属高校,省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