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大气污染物现场监测执法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

  1.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物现场监测执法设备购置。

  2.项目内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一批 VOCs便携式专用监测设备,用于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环境监测,以强化执法能力保障,提高执法精准度, 提升执法效能,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3.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4.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

  6.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若非本市法人,需在本市有常设机构和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

  (4)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服务资质要求。

  7.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8.谈判文件: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9.本次招标采取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的工作时间;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14楼1402室;预报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参加本次谈判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联系电话。

  1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26日14:00~15:00,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11.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6日15:00。

  12.谈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17:30前。

  13.谈判和开标地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8楼806会议室。

  14.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路311号;联系人:蔡燕华;电话:83203265。

  附件:大气污染物现场监测执法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