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街(镇)要积极发动农业企业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予限制,凡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认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11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监测企业于3月26日前联系我局(农业与渔业管理科)领取系统账号密码,4月8日前登录广东省农业产业化管理系统(http://www.gdnyjy.org)上传电子资料,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我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716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31号)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11号).pdf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8日

(联系人:胡永仪、毛新华,电话:82111772、13751855205、1363236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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