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商务函〔2020〕299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18〕16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商务写字楼(即“商务楼宇”,下同)作为招商载体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楼宇经济的发展,依据广州市地方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DB4401/T 30—2019)和《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穗商务规字〔2020〕3号)的要求,我市将开展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对于单一业主的商务写字楼,由楼宇业主,或业主授权的商务写字楼运营、管理服务公司作为申报主体;

  (二)对于多业主的商务写字楼,由占4/5以上面积的业主,或获得占4/5以上面积业主授权的楼宇运营、管理服务公司,或经备案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

  二、评定对象及基本条件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上建设并为各种商务活动提供办公空间且有明确产权归属的商务写字楼(不含工业园区),且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商务写字楼完成竣工验收后并投入使用满一年以上;

  (二)申请广州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商务办公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申请广州市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商务办公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三)最近两年(新建商务写字楼一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因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被行政处罚;

  (四)有完善的卫生防疫预案,近两年(新建商务写字楼一年内)无重大卫生防疫责任事故发生;

  (五)特种设备应经有关机构检验合格运作。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须按照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提交报名及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仅限U盘形式提交),纸质材料须按要求装订及加盖公章。

  四、受理机构

  经公开招标,确定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为2020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执行机构,在我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发动、受理、组织评审等相关事项。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申报主体须将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后的《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楼宇评定报名指定邮箱(GradeAssessment@gabep.org.cn)。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及程序。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申报主体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提交至执行机构。报名材料及申报材料成功提交后,执行机构将开展资格预审程序。

  六、评定标准

  按照《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穗商务规字〔2020〕3号),请直接登录广州市商务局网站http://sw.gz.gov.cn/gkmlpt/content/5/5752/post_5752068.html#146下载)以及广州市地方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DB4401/T 30—2019)(请直接登录广州市商务局网站http://sw.gz.gov.cn/swzx/swyw/content/post_2442186.html下载)的有关规定,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满分为100分,评定等级按照项目总分确定,超甲级总分原则上不低于90分,甲级原则上不低于80分。

  七、评审程序

  按照《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穗商务规字〔2020〕3号)规定,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将经过资格预审、书面评审、客户满意度调查、现场评审、暗访等程序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结果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审定。等级评定开展期间,将由各参评楼宇及各区派遣监督员监督等级评定工作实施。

  八、工作要求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商务写字楼申请超甲级、甲级写字楼评定,请各商务写字楼积极申请评定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申报指南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何朝禧、吴雨桐;联系方式:38896466、13802515180、15360675913)

  

 

 

附件

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申报指南

  一、申报相关政策文件

  (一)《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18〕16号)

  (二)《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穗商务规字〔2020〕3号)

  (三)广州市地方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DB4401/T 30—2019)

 

 

  上述第一个文件请登录广州市政府网站,第二、三个文件登录广州市商务局网站查阅,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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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办法)                      (实施细则)                  (评定规范)

 

  二、报名指南

  (一)报名材料。

  1.申报主体须提交《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报名表》(详见附1),并如实填写表格中信息(全部信息均为必填)及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扫描件作为报名材料提交,原件作为申报材料提交。

  2.本次评定以栋为单位进行申报,参评楼宇如为多栋楼宇综合体(如分南北塔、AB座等情况的),需每栋单独参评,分别提交有关材料、填报数据,或者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一栋楼宇参评。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本次楼宇评定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邮件须发送至本次楼宇评定指定邮箱(GradeAssessment@gabep.org.cn),邮件须以“参评楼宇名称+申报主体名称+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报名”命名,邮件须上传《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报名表》扫描件作为附件,附件文件名以“参评楼宇名称+申报主体名称+报名表”进行命名。

  三、申报材料指南

  (一)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方式及地点。

  1.本次楼宇评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逾期提交申报材料将影响参评楼宇资格预审情况。

  2.申报材料须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两种形式,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材料封面页标注),电子版材料仅限U盘(U盘内仅存放纸质材料扫描件)。申报材料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申报材料须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至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路391-395号合利天德广场1号楼17层04房)。

  (二)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2,申报主体须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说明及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1.1.须提交原件,并与报名时提交的一致;1.2.(详见附3)须提交原件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2.申报材料1.3.满足基本条件的书面说明(详见附4),申报主体须对参评楼宇是否满足基本条件进行逐一确认(符合的填写“是”),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材料在申报材料中提交,为避免重复,请将证明材料页码填写于“证明材料查阅指引”处;如申报材料中并未提交,则须补充提交置于书面说明后;如无需提交证明材料,请填写“/”)。

  3.申报材料2.1.、2.2.、2.4.项须提交复印件,原件于现场评审环节核验。

  4.申报材料2.3.及3.项涉及申报主体及参评楼宇简介的,除提交书面材料外,如涉及视频、宣传短片、PPT等电子材料,可放于U盘中补充提交(视频等电子材料非申报阶段必须项)。

  5.参评楼宇自评得分表详见附5,申报主体须按照相应评定指标及评分材料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分。

  6.评分材料中涉及图片的(如4.4.、4.5.2.等项),图片须清晰体现涉及的评分事项,建议使用彩色打印。

  7.评分材料中涉及图纸的(如4.1.、4.5.1.等项),图纸需清晰体现或标注涉及评分事项。

  8.评分材料中涉及证明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如4.10.1.、4.17.、4.19等项),如不便于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或涉及敏感材料的,可统一填写书面说明(详见附6),提供相关数据或情况说明,并明确现场评审环节是否可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4.10.1.等项,可填写系统的情况,现场评审环节现场展示或查勘;如4.19.等项,可填写相关数据,现场评审环节提供3-5份租金合同或发票予以佐证)

  9.评分材料中如部分材料过于冗长不便于整体提交,可提交主要页面(如封面、首页、证明相关内容的页面、盖章页等),现场评审环节将对完整文件进行核验。如部分材料涉及敏感信息,提交申报材料时可作适当隐去处理,现场评审环节将对完整文件进行核验。

  10.评分材料中涉及入驻企业的,请填写并提交参评楼宇入驻企业名单(详见附7),申报主体须如实填写所有入驻企业情况,执行机构将依据名单内容向相关职能部门调用数据进行评审,如因少报、误报信息影响后续评定评分,责任由申报主体承担。

  11.申报主体在提交材料后,如有部分材料或数据需要补充或更正,须按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需一式三份书面提交,不得以口头、电话、短信、电邮等形式提交)。

  四、申报材料装订指南

  (一)申报材料编制。

  1.申报材料须加封面页(详见附8),并在封面页标注正本/副本,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2.申报材料须申报材料清单顺序编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目录参照附9编制(或自动生成),一级目录为“申报材料类别”,二级目录为“具体申报材料”及“评分材料”。

  (二)申报材料装订。

  1.纸质资料应按A4纸型规格进行装订,幅面大于A4的,按A4纸型的尺寸加以折叠,并尽量减少折叠层次,图纸、图片应将图签折于显眼位置,便于阅读;小于A4尺寸的,应粘贴于A4幅面的纸上,并留出装订线。文件装订前,应去除原装订文件的物料;装订并做到牢固、便于调用,且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

  2.申报材料装订后,须加盖骑缝章。

  五、评审相关流程指南

  (一)评定专家库的组建。

  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建广州市楼宇经济专家库,储备专业人才,为全市楼宇等级评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督员的产生。

  1.在开展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通知发布后,由市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参与等级评定的商务楼宇各负责推荐1-2名人员作为楼宇经济等级评定监督员。

  2.在开展评审工作前,由执行机构和应邀参加的监督员(至少2人)在监督员库中随机抽取2-3名监督员组成监督组,并推选1名监督员担任监督组组长,负责相应楼宇的监督工作。

  (三)资格预审。

  1.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后,执行机构正式受理申请,并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如缺乏部分材料或书面说明的,执行机构将书面告知申报主体,限期补齐,申报主体应在限期内一次补齐,超过限期未予补齐的,将影响后续评定评分,相应责任由申报主体及参评楼宇承担。

  2.执行机构根据申报主体递交资料的情况,商情市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调用参评楼宇及楼宇内企业涉及等级评定的有关数据及情况。

  3.在申报资料及相关数据齐备后,执行机构将完成资格预审,并向市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同时书面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主体做好书面评审及现场评审准备。

  (四)评审工作组的组建。

  1.评审工作组由专家组成员、监督组成员以及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人数在7-10人之间。

  2.在每栋楼宇评审前,由执行机构和应邀参加的监督员(至少2人)在专家库中按照行业分组随机抽选3-5位专家组建专家组,在监督员库中随机抽取2-3名监督组。专家组负责商务写字楼评审、测评等工作,并推选1名专家担任组长及主持专家组各项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并推选1名监督员担任监督组组长。

  3.执行机构指派熟悉商务写字楼评定工作的人员,负责工作组内部沟通协调以及评定资料、物料的准备工作,同时负责与参评楼宇的联络工作。

  4.参与评审各项工作的专家、监督员及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均须签到保密协议,并承诺公平、公正开展评审、监督和组织等各项工作。

  (五)书面评审。

  在参评楼宇通过资格预审后,执行机构组织专家对参评楼宇提交的申报资料、调用资料进行审核、查验,并运用专业知识对参评楼宇进行书面评审。

  (六)客户满意度调查。

  1.客户满意度调查将在评审期间开展,以线上问卷形式为主。

  2.客户满意度调查对象包括所有入驻企业工作人员和进出该商务写字楼的人员。

  3.客户满意度调查总数不得少于50份,申报主体应配合执行机构在参评楼宇大堂显眼处放置“线上问卷二维码”及提示通知,并积极引导调查对象填写问卷。

  4.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期间,申报主体或参评楼宇工作人员不得向受访者提出任何偏向性或暗示性的建议或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利益诱导受访者作出有利于参评楼宇的选择。

  (七)现场评审。  

  1、由执行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参评楼宇发送开展现场评审工作的通知并明确现场评审的时间。参评楼宇如需调整现场评审时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执行机构。因申报主体或参评楼宇原因导致现场评审环节无法正常开展的,由申报主体及参评楼宇承担相应责任。

  2.现场评审开展前,申报主体及参评楼宇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供评审会议室或场地(至少可容纳10人以上),以及进入楼宇门禁卡(不少于10张);

  (2)提供参评楼宇近3年整体运行情况汇报材料(书面或PPT形式等);

  (3)提供已递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备查,材料须按申报材料顺序放置,便于评审工作组查阅;

  (4)提供现场评审的考评线路,线路应涵盖参评楼宇外围、停车场、大堂、电梯间、相关楼层、卫生间、空调设备房、配电房、监控中心等与评分相关的区域和场所;

  (5)安排至少1名熟悉楼宇整体运行情况的高管和若干名工作人员全程配合现场评审工作。

  3.现场评审期间,申报主体及参评楼宇应主动配合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不得阻扰、干扰专家正常评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利益贿赂评审工作组人员。

  (八)暗访。

  暗访调查针对参评楼宇的服务质量和办公环境质量等进行评前暗访打分,或根据现场评审专家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评后暗访打分。暗访调查应在开展现场评审5个工作日前,或在现场评审结束5个工作日后开展。

  (九)公示及审定。

  1.全部参评楼宇的评定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执行机构对各环节评测结果进行汇总,并依据书面评审、现场评审、客户满意度调查,并参考暗访情况,依据广州市地方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DB4401/T 30—2019)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定结果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审定。

  2.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结果将在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申请主体如对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由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及监督员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查及现场复查。

  3.经公示结束后,由市商务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广州市首批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名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评楼宇,以及统一安排证书颁发和授牌事宜。

  

  附:1.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报名表

  2.申报材料清单

  3.广州市2020年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书面承诺函

  4.满足基本条件的书面说明

  5.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参评楼宇自评得分表及评分材料清单

  6.关于评分材料的书面说明

  7.参评楼宇入驻企业名单

  8.申报材料封面模板

  9.申报材料目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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