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现对宏岗河堤岸绿化管养和含人行道保洁项目进行采购服务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南岗街宏岗河堤岸绿化管养(含人行道保洁)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926004553
秦工 联系电话:31600175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
四、招标内容:
1、人行道保洁:含附属设施和设备,一级养护。
2、河涌绿化维护:日常浇灌、喷药除虫、除杂草、施化肥、花木草皮修剪、补植等,一级养护。
3、服务期及金额:19个月,总金额488493.99元。
规模:河涌堤岸绿化养护面积约16914平方米,人行道保洁面积约6828平方米等。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公告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 15日(5个工作日)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16日 09:00时—10:00时
开标时间:2020 年 1月16日 10:00 时
七、递交投标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黄埔东路3731号大院(南岗街道办事处河长办206室)。
八、投标人报名合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按第八条1—6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合格条件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评标、定标原则:
1、由评标小组审核报名单位投标文件,确定符合条件具有候选资格的服务单位;(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不少于3家,否则重新挂网招标。)
2、符合条件具有候选资格的服务单位超过5家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5家参与评标;
3、由每家符合条件具有候选资格的服务单位代表介绍5分钟。
4、六个评标小组成员不记名按百分制独立评分、投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终获得四个平均分数单位按高低分排序。
5、分数排序和最高分报街党工委、办事处确认后,以最高分数的服务单位确认为中标单位。(如最高分数出现相同的,以再次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
南岗街宏岗河涌堤岸绿化管养和人行道保洁服务合同(样式).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