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会公众对基站辐射的科学认识,我局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基站辐射科普片拍摄宣传》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具有视频制作资质并能够提供广州本地的电视播出平台;
(四)具有多媒体宣传投放渠道及开展同类项目经验的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1、拍摄一则时长5分钟左右的科普专题片。
2、制作两条时长分别为15秒的动漫片。
3、在广州电视台、地铁电视、公交车载电视等三个以上媒体平台对专题片和动漫片进行不少于四周的循环投放。其中,专题片每天不少于2次、动漫片每天不少于38次。
(二)进度要求:2020年2月底前完成专题片和动漫片制作,3月份展开宣传推广。
(三)质量及宣传要求:通过生动活泼、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普及电磁辐射的科学知识,消除社会公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顾虑。
四、费用预算
不超过23万元(含)。
五、验收方式
(一)关于科普专题片和动漫片验收方式:由我局组织审核验收。
(二)关于宣传推广事项验收方式: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相关媒体平台关于专题片和动漫片的宣传投放次数的佐证材料后,由我局组织审核验收。
六、支付方式
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七、有意参与的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团队情况、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以及服务质量承诺等;
(四)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五)其他可以佐证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0年1月17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局(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807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薛绮,电话:8312398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九、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