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广州城市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工作,将一批在广州区域内传承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加强项目的属地管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已经列入国家级或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二)申报的项目长期在本地传承传播,并在本地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单位现为国家级或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材料审核。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提交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充修改。
(三)专家评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推荐或建议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目录的项目进行初评和审议,根据专家意见有重点的进行现场审核,经论证后提出推荐名单。
(四)公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
(五)公布。公示期满,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公布代表性项目名录。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函:申报单位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函,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申报书(附件1);
3.申报图片(附件2);
4.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申报函(1份)、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2份)、证明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一式2份);
2.数字版材料:项目申报书(WORD版)、申报图片(JPEG格式)、申报片(MP4/AVI/MPEG/MOV格式),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PDF/JPEG格式)等材料拷贝至U盘,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视频、图片及其它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3。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用于评审和归档,不再退还。
四、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于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孔祥文
联系电话:020-8107842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5楼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特此通知。
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其它材料制作要求.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