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港引航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港引航站港内水上交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24930119JTZ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港引航站港内水上交通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有资金
四、服务期:两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采购内容
包 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单位) |
服务期 |
类别 |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包一 |
为广州港引航站提供港内(沙角锚地及以北水域的广州港及东莞港水域)水上人员接送服务 |
一项 |
两年 |
服务 |
4000 |
2.本项目为资格标招标,投标时报单价,每月按实结算。
3.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19日期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及支付宝转账。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富力新天地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440-1040-0083-44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页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0日 14:00 至2020年3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6日止
十三、发布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港务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gzport.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huaxinbidding.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港引航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