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港务局的委托,对“广州港务局网络系统升级改造、信息安全升级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DD-ZFCG2020FW1016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港务局网络系统升级改造、信息安全升级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项目委托代理编号为:GZDD-ZFCG2020FW10161
2、采购内容:针对广州港务局网络系统升级改造、信息安全升级项目提供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
3、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凡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可证明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查(或审计)的汇算清缴报告或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来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或缴款凭证或无欠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证明或缴款凭证或缴费证明;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承诺。
2、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必须由总公司委托或授权)。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未被列入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④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⑤行政处罚数额达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如有多笔处罚的,按合计金额计算)。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以评审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无上述所列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的,除了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6、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其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人须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供应商发售磋商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①子公司投标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分公司投标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或委托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提供核查途径)。
(4)拟派本项目的授权代表人的: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②至投标截至时间为止最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可以是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网页打印件须提供核查途径)
(5)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潜在供应商可先下载采购文件后附的《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完整填写并打印盖章,与上述资料一同携带至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6)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
(7)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在参与正式投标时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参考样式详见附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7月17日至2020年07月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7日14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年07月27日14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301会议室)。
十二、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 |
广州市港务局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4-19楼 |
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3050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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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3050390 |
邮编: |
5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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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 |
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81000805、81000806 |
|
传真: |
020-81000805 |
邮编: |
51013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81000806 |
附件: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