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教职成〔2021〕1号

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职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

  为做好2021年我市中职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的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立项建设精品课程的通知》公布的立项未认定的市级精品课程(共18门)。

  (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立项建设精品课程的通知》公布的立项未认定的市级精品课程(共13门)。

  (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6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立项建设精品课程的通知》公布的立项未认定的市级精品课程(共3门)。

  (三)《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公布的立项未认定的市级精品课程(共1门)。

  (四)《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公布的立项未认定的市级精品课程(共3门)。

  具体名单请见附件7。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程已进行1年以上的教学实验,或具有两轮完整实施过程。

  (二)申报课程应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所列各项要求提供完整的成果资料。

  (三)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提交成果的真实性。引用的成果、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主要反映课程实施所需资源的完整性,不作为认定评审的依据。如果发现提交的成果属于非本课程的建设成果,也未注明,则按照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处理,取消评审资格。

  (四)依规使用建设经费,市财政安排下达的两年建设经费使用比例不低于90%,经费使用效益明显。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包括精品课程建设成果(附件1中所列的五项成果及其他成果)、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人员信息表(附件3)、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申报资料提交分为网上提交、U盘提交、纸质提交三种方式。

  (一)需网上提交评审的成果资料

  1.五项成果。所有成果需按成果项整理、编号,上传至 “五项成果” 栏目。其中,课程自编教材、学材需包括封面、目录、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不少于原稿的20%,至少包含一个以上完整的课程单元内容(内容要具代表性);正式出版教材,需提交出版信息页。课件以PPT文件上传;其他资料以PDF文档形式或音视频形式上传。

  2.除五项成果以外的其他成果。所有其他成果需按成果项整理、编号,以“专业+成果名称”(如:燃气基础市级公开课录像)直接命名,上传至 “其他成果” 栏目。成果应体现课程特色与亮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创新性或引领性。

  3.附件3、4(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文档,上传至 “附件材料”栏目。

  以上成果资料由课程负责人负责上传。若有关视频成果容量太大,可联系工作人员,统一由网站技术专家负责上传(网站技术专家:王春晖,联系电话:13711200498)。

  (二)需U盘提交评审的成果资料

  1.课程建设成果。所有的课程建设成果资料,需分别保存在“五项成果”和“其他成果”两个文件夹。其中,五项全部成果需为完整版本(如:教材、学材提交完整版本),保存在以“课程名+学校名”命名的总文件夹中,例如:“汽车发动机机械维修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2.附件3、4的word文档。标题命名为:“附件+学校名+2021+文档略写名称”,例如:“附件3(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2021市级精品课程建设成员信息表”、“附件4(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2021市级精品课程建设成果申报汇总表”。

  (三)需纸质提交认定评审的成果资料

  附件3、4(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要求

  五项成果资料要严格按照附件1所列项目进行整理、编号,以保证资料顺利上传至评审网站;同时也要确保所提供的资料是系统的、完整的,能为评审专家现场评审提供所需的全面资料。经审核未按照要求提交或提交有缺漏的,不参加认定评审。

  (一)网上提交成果资料要求

  上传时间:2021年8月9日至13日。

  网上提交评审成果由相关课程负责人完成,具体提交办法见附件5。

  学校负责具体的组织(如添加课程负责人用户)和审核工作,具体见附件6。

  (二)U盘成果及纸质成果提交要求

  提交时间:2021年8月9日至13日。

  提交成果资料中的“纸质成果资料” (一式两份)连同“U盘提交成果资料”(一式一份)装袋,以学校为单位通过快递或交换方式报送至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301室(地址: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联系人:白雪(联系电话:83489132、15622103192)。

  请申报人严格按要求准备好各项成果,并按时提交。申报资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U盘不予退回,请各位申报人自行留存资料。

  五、评审说明

  本次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委托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学校精品课程认定评审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坚持精益求精,做好申报的各项组织和准备工作。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属学校精品课程认定评审申报和参评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如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建设工作的精品课程,经所在学校同意(区属学校经区教育局同意),提交书面《**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延期评审申请和整改计划》报我局职成处。

  附件:

  1.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提交成果编号及相关说明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

  3.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成员信息表

  4.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成果申报汇总表

  5.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网上评审系统使用说明(个人)

  6.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精品课程网上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学校)

  7.2021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精品课程认定评审对象名单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7日

  (联系人:杨诗璇、白雪,联系电话:22083694、8348913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研院、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