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双循环发展,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作局会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拟开展相关研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南沙进口示范区促进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双循环发展的路径研究”课题承接单位的通知,热诚欢迎全国各地相关企业及研究机构前来申报。具体申报方案公告如下:
一、课题主题
南沙进口示范区促进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双循环发展的路径研究
二、课题研究目标和要求
(一)研究目标
本课题研究围绕以下目标:研究如何通过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双循环发展,将南沙进口示范区建设任务与广州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叠加优势,凸显南沙改革创新和产业发展优势,更有针对性地探索联通国内国际,提升进口示范区对促进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经济双循环发展的辐射带动效应。
(二)研究内容
一是结合国家、省部署要求和广州市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任务方向,研究南沙通过进口示范区建设促进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双循环发展的意义和作用。二是研究分析国内外先进经验,为建设南沙进口示范区促进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双循环发展提供参考借鉴。三是研究提出南沙进口示范区促进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双循环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工作思路。
(三)研究成果形式、字数、完成时间
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内参,研究报告要求3万字以上,决策内参要求3000-5000字,2021年10月底提交成果终稿。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8日。
(二)申报人资质
课题申报人应有与课题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应有与课题直接相关的研究经验。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根据课题目标和要求,设计研究框架,提出研究思路、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及项目报价。
四、课题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不超过22万元。
签订课题委托合同后拨付总经费的50%,课题评审通过后再拨付总经费的50%。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课题申报截止时间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作局提交申报稿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发至本局工作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本局通信地址。
(二)评选
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作局根据本局课题管理规范按程序择优选定课题承接单位。
(三)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届时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gznscx/gkmlpt/index)公布,申报成功者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作局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作局 栗雯阳
联系电话:020-39053071
工作邮箱:cxj02@gz.gov.cn
通信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305
邮编:511455
七、其他
本次课题发布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作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工作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