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机构:
为大力推进我区风险投资集聚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以下简称“风投10条2.0”)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申报本年度第二批风险投资企业落户奖励、经营贡献奖、风投精英奖(风投10条2.0)。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风险投资企业落户奖励(风投10条2.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第三条第一、二款有关规定,对“风投10条2.0”政策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企业给予落户奖励:
对新设立的公司制风险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经认定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
对新设立的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实缴出资额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按其实际投资本区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给予风险投资企业或其委托管理人30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奖励2000万元。
(二)经营贡献奖励(风投10条2.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第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按照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予以奖励:
对当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风投机构,按照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予以奖励(含风投精英奖);
对当年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或利润总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风投机构,按照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90%予以奖励(含风投精英奖);
对本办法实施后新设立的风投机构,连续3年按照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予以奖励(含风投精英奖)。
(三)风投精英奖(风投10条2.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第五条规定,对获得经营贡献奖励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每家风投机构不超过10名人员,按其从该风投机构获得的工资薪金、股息和红利应纳税所得额的1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个人应纳税额,合计最高不超过该风投机构对本区地方经济贡献的50%。奖励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各机构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2年7月4日至7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联系电话82114423。
(二)正式申报期。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2年7月7日至7月13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zcdx.gdd.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金融工作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实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