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财政资金安排,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垃圾桶一批次采购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垃圾桶一批次采购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3520501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片区。

四、采购最高投标限价:17.40万元。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需求)

1.内容:对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垃圾桶进行深化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2.数量: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并验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征集单位指定地点,包括片区内每一个垃圾桶的指定位置。

5.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6.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7.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至货物运抵使用单位放置、拆箱、就位)、装卸、搬运、安装、调试、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验收、培训、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的全部费用。本次采购征集的实施范围若有所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按征集单位要求完成供货物,因实施范围变化导致调整方案所增加或减少费用的按实际结算,结算须符合财政相关规定。

8. 本次采购质保期2年。

详细要求请参阅本征集文件的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 月3 日至9月7 日。

2.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9月8 日14时0 分,截止时间:2020年9月8 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年9月8 日14时3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征集单位书面拒绝投标的(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单位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jjl.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单位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 8352050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j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单位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单位的采购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项目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单位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单位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项目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9月3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单位、征集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单位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征集单位后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1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垃圾桶采购征集文件.docx

附件2-北京路步行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垃圾桶采购合同.docx

附件3-垃圾桶采购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