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广州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止日期: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约行为。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教育培训场地。

  (五)具有产业园区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培训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结合广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特点,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制定专门培训方案,围绕园区运营管理、规划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品牌创建和创新功能培育等举办培训班,组织针对性和专业性的培训辅导,做好培训教学组织管理与协调服务工作。

  (二)进度要求:2021年11月20日前组织完成2021年广州市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人员培训。

  (三)质量要求:邀请产业园区相关业务专家参与培训授课,提供高质量、多形式的培训课程。

  (四)验收方式:受委托单位提交培训总结报告,报我局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教育培训场地的证明材料。

  (六)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复印件)。

  (七)开展培训的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八)报价情况。

  五、工作经费:总费用人民币20万元以内。

  六、申请表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处(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707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020-8312394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