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受影响企业和职工申请认定工作通知如下: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和职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