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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我局制定了《江门市2022年省下达地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及电子件(word版及PDF盖章版)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未按规定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人:李文昭,黄学敏,

  联系电话:3168305,3168306,

  箱:jmzscqj@163.com,

  地    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