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科工商信字〔2021〕9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创新资金计划项目(民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增府办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为大力支持研究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现启动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创新资金计划项目(民生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区科工商信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支持方向
方向一:医疗卫生
1.疾病早期预警、诊断、救治及康复护理等技术应用研究;
2.疾病的临床及基础研究、综合防控、病原检测技术研究;
3.传染病预防控制技术应用研究;
4.感染管理预防与控制应用研究;
5.常见病诊疗康复医养结合模式研究;
6.中医传承与发展应用研究;
7.重点人群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与应用研究;
8.精神疾病的心理康复应用研究;
9.健康服务促进。
方向二:农业农村
1.农产品新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研究;
2.农产品保鲜与精深加工研究;
3.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生产检测;
4.农作物有机肥新产品开发与应用研究;
5.畜禽养殖污染综合处理、流行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及应用;
6.绿色生态农业农村关键技术研究。
方向三:公共安全
1.饮用水质量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食品安全与检测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及检测、检验检疫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地震、地质、火灾、气象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助技术应用研究;
5.高层建筑和城市地下空间、管廊、隧洞等安全预警技术及应急救助技术应用研究;
6.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7.职业危害防范与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8.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方向四:生态环境
1.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水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土壤污染诊断、防控、治理与修复等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6.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方向五:基础教育研究
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
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除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外的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
三、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含)30个,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每个项目区财政最高支持10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开始时间统一为2022年3月1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增城区。
(二)方向一要求申报项目须有增城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申报项目涉及人体临床实验研究的项目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科研与医务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
(三)方向二项目需在增城区实施。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或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需配套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该项目中企业获得的区财政资助经费额度。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中都不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
(五)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申报限制
(一)各级已立项的项目,以及2021年申报市级以上已经我区推荐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二)同一单位不能就同一项目多次与不同单位联合重复申报。原则上同一单位立项数不超过5个(同一企业不超过2个),推荐立项数不达总立项数时除外。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增城区民生科技项目仍在实施期的不在申报范围。
(四)承担各级科技项目拒不办理验收结题的单位或不按期完成科技统计填报的单位,不予受理本项目申请。
七、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其中2-7项胶装或装订成册(盖骑缝章)。全部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一并报送。
1.《增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材料);
5.项目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6.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上一年度在增城区依法纳税的年度完税凭证,不够一年按实际情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科研与医务人员证明(按需要提供);
8.承诺书;
9.一套完整的资金拨付材料(包括银行账号确认书2份、盖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资金拨付材料不要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八、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于2021年11月24日18:00时前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增城开发区、各镇街主管部门)。
(二)项目组织单位审查推荐
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于2021年11月30日18:00时前将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三)评审和结果公示
区科工商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组织专家评审,对审核(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将补助资金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申报计划,并在2022年预算下达后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九、业务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区科工商信局和增城开发区、各镇街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
本通知及其附件同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c.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陈先生、潘先生;联系电话:8275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