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科信〔2021〕288号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平台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撑市场监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省局拟争取省财政在2022年度安排专项资金,面向省局直接管理的技术机构择优遴选支持一批省级检验检测平台提升技术能力。现就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由省局直接管理的广东质检院、省计量院(含东莞计量院)、省特检院(含各直属检测院)、省通讯终端质检中心、省食品检验所承建并已获批成立的省级检验检测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检验检测平台建成时间较长、业务发展较好。

  (二)项目实施对于服务全省“双十”产业,维护公共安全,填补全省检验检测技术空白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重点支持省质检站项目,承建单位必须没有超期建设的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检验检测平台,且2018年以来没有未按期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三、申报要求

  (一)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广东省省级授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执行,资金全部用于购置、改造仪器设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并要求2022年10月前全部支出完毕。

  (二)广东质检院、省计量院(含东莞计量院)、省特检院(含各直属检测院)、省通讯终端质检中心可各申报1—2个省质检站项目,省食品检验所可申报1—2个省级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每个项目申请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省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和年度预算计划择优推荐。

  (三)项目建议书和汇总表(见附件1、2)于7月2日前报送省局,电子版发送至gdsjj_wujiexin@gd.gov.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杰歆,020-38835921。

  附件1 检验检测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docx

       附件2 2022年度检验检测平台能力提升项目汇总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