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内相关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
现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广州市都市现代农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组织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名牌产品(“粤字号”品牌)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各符合申报条件的上述经营主体需符合申报奖励当年无行政处罚记录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一票否决”等情形,申报企业于3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我局农业渔业科。(联系电话:82481603)
附件: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广州市都市现代农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1〕50号)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