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广州市环境信用管理及联合激励惩戒等相关工作研究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信用管理及联合激励惩戒等相关工作研究及服务。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0年4月30日12:00至5月8日12:00。
四、项目内容
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用修复、协同监管等信用管理及守法核查、联合激励惩戒等工作研究及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配合开展2019-2020年度环境信用评价。
1、按照省、市环境信用评价的相关规定,根据2019年度环境行政处罚记录及各区反馈意见,协助确定广州市本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名单;
2、协助开展本年度省、市两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包括协助或现场引导企业开展自评、跟进反馈各区评价进度、联系镇街环保员上门服务等工作;
3、按甲方要求提供信用评价过程中的企业咨询回复、数据统计、结果复核和推送、相关文稿拟制等服务;
4、对本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国家、省最新的环境信用评价政策及其他城市经验,拟制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报告。
(二)配合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工作。
1、开展上一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牌”及“黄牌”企业的信用修复宣传及修复指导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对每一家企业“一对一”联系到位、引导有效,并于2020年8月1日前提交企业环境修复清单;
2、开展对本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牌”及“黄牌”企业的信用修复宣传及修复指导工作,建立企业信用台账,确保对每一家企业“一对一”联系到位、引导有效,并于当年度信用修复有效期截止时提交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清单;
(三)配合开展企业环保信用核查工作。
1、协助开展广州市企业环保信用核查(数量参考2019年的约3万家);
2、草拟《广州市企业环保信用核查工作规则(暂定名)》。
(四)配合开展联合激励惩戒工作。
1、梳理应实施联合激励惩戒的企业名单及拟制有关文稿;
2、跟进收集、梳理、汇总各级各部门实施联合激励惩戒的情况。
(五)配合开展环境信用管理体系相关研究工作。
1、协助开展对参评企业“回头看”,收集汇总联合激励惩戒案例与分析等工作。
2、协助对分级分类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提出建议。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服务期间,供应商需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常驻现场工作。
五、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七、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社会团体)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同等专业水平不少于1人,中级专业技术或同等专业水平任职不少于2人。常驻的两名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供应商可自行下载。
(二)招标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12:00至5月8日12:00。
(三)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委托授权书
提交邮寄或现场提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510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83203073。
九、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一)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二)开标时间:2020年5月9日14:30—17:00(当日14:00—14:30递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809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20-83203073。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信用管理及联合激励惩戒等相关工作研究及服务项目公开采购招标文件.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