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根据《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关于印发海珠区创业培训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为加强统筹我区2020年创业培训(实训)补贴项目开展,提高培训开展计划性、规范性,增强创业培训效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范围

  有资质的海珠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二、培训对象

  海珠区创业培训(实训)补贴项目的培训对象为社会人员和毕业学年内在校生(含港澳台学生、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两类,按照《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的创业培训补贴,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促进就业政策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执行。

  三、培训要求

  (一)我区统一要求创业培训(实训)的培训地点须在机构注册地址或海珠创客坊内开展,否则将不能通过开班审批,请各机构综合此要求上报计划。

  (二)完成任务人数须有30%为海珠区户籍人员或持有广州市海珠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各机构要根据区培训中心要求开展创业指导工作及适时调整创业培训授课内容,并积极组织授课老师参加相关师资培训。

  请各机构严格按照创业培训管理核心技术标准和我区具体要求开展培训。

  三、培训计划申报

  请有意开展创业培训(实训)的机构认真填写《海珠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0年创业培训(实训)培训计划申报表及预算说明》(附件1)并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389416848@QQ.COM。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10时至4月1日17时。逾期未报送本年度计划的,视为无计划,不能进行开班申请及资助申领。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将根据创业培训项目资金预算情况及工作指引的要求分配指标任务。

 

  附件:海珠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020年创业培训(实训)培训计划申报表及预算说明

 

 

 

     广州市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

    2020年3月24日        

  (联系人:创业服务部,联系电话:89627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