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调查与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调查与评估。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0年5月12日12:00至2020年5月22日12:00。
四、项目内容
对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开展全面调查研究,提出“十四五”重金属管理思路和对策,编制《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调查与评估报告》和《宣传手册》;对《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设定的目标要求、规划指标、主要任务等完成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编制完成《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评估报告》。
五、项目需求
详见《技术需求书》。
六、项目经费
技术服务总经费73万元,其中2020年度37万元,2021年度36万元。
七、技术服务单位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5月12日12:00至5月22日12:00。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技术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如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能力证明材料。
3、技术服务方案。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提交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907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处(邮编:510091)。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九、技术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综合比选后确定,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全秋凤,020-83203445。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技术服务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调查与评估》项目技术需求书.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