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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质量核心专利,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下称“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自2018年起至今在区内设立了三批共33家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依托审协广东中心优势资源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截至2020年底,审协广东中心共开展审查员入站服务约248人次,取得良好成效。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服务更多创新主体,持续强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现组织开展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旨在建立国家专利审查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创新主体的联系,将区内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发展需求与优质服务资源有效匹配,并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更好地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
工作站由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选定依托单位,推动工作站建设,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技术交流、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活动。
本次拟在全区设立10家工作站。
二、工作职责
经认定的工作站,具体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开展技术知识交流,能提供专业技术讲解、生产线或研发实验室参观等内容;
(二)组织审查员与工作站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交流,提升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增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实务能力;
(三)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以及其它适合承担的工作。
审查员入站活动的相关费用,由其所属派出单位承担。
三、申报条件
工作站应为区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不含各类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工作条件:
(一)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三)有所在技术领域先进的技术或产品;
(四)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或科研场所;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
(六)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加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的强烈需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级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区内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定。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共同评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及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zhglc@gdd.gov.cn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31日
(联系人:张智禹、周正一,联系电话:82111940,2895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