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精神和《关于加快推进“粤字号”品牌强农的实施意见》(粤农农〔2018〕52号)通知要求,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一批企业品牌、精炼一批产品品牌,由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贸促会、社科院、农垦总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发起,拟在全省开展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活动。现将《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本地区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的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按时完成。本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活动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粤字号”品牌强农,助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创建,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切实通过评选推介活动,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带动本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以发展品牌农业助推以决战决胜之势打赢脱贫攻坚战。本次评选推介活动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4日至12月4日。

  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开展辖区内申报情况的审核、推荐、汇总工作,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送达省农业农村厅(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206房,邮政编码:510500)。

  三、统筹推进,协同推进。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区域公用品牌复审填报及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工作,由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或县(市、区)农业部门配合开展。

  附件:1.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活动方案

     2.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指南

     3.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地市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联系人:张可申,联系电话:020-37288229。填报咨询:王工,联系电话:13570367677)

  附件1:

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品牌是信誉、信用、信任的集中体现,能够发出强有力的市场号召力和影响力。农业品牌贯穿农业产业发展全过程,覆盖农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是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显著标志。深入推进品牌强农,把具有岭南特色的名特优新农业品牌做大做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有利于推动我省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明确提出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要求“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一批企业品牌、精炼一批产品品牌”。李希书记在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马兴瑞省长高度重视发展特色产业,多次深入调研,就是要让广大农民腰包鼓起来;叶贞琴常委明确要求坚持走组织化、品牌化、绿色化、产业化和产业园带动的广东特色路子,打响大品牌,强力推进富民兴村产业向纵深发展。

  二、活动目的

  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粤字号农业品牌评选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高质量开展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紧密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契机,立足广东特色农业资源与优势产业基础做大做强广东特色农业品牌,促进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品牌建设,扶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一批核心企业、精炼一批产品品牌,全面推动我省现代农业“新三品”融合发展,着力提升“粤字号”农业品牌市场号召力和影响力,有效延长产业链条,打造品牌,从农产品转化为加工商品获取加工增值,从普通商品到名牌产品获取品牌增值,推动广东向农业品牌强省转变。

  三、组织机构

  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学技术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贸促会、社科院、农垦总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共同发起,发起单位负责人担任评选委员会成员;邀请著名农业行业专家和食用农产品行业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并根据申报产品类别设定对应的评审专家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申报登记条件

  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指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优良的品质、深远的历史影响、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公用品牌申报登记主体是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往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主体登录系统后开展复审监测,初次申报完成系统注册后进行申报登记。

  五、评选过程

  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过程由申报登记、审核推荐、满意度调查、网络评审、现场考察、审定公示、社会发布七个环节组成。

  (一)申报登记

  2019年11月4日至12月4日,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进行注册,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

  2019年12月10日前,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对本地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三)满意度调查

  2019年12月中旬,对初评和复审的区域公用品牌对应的名牌产品开展市场满意度调查,从销售情况、服务情况、消费者反馈等方面进行调查,记录市场满意度调查电子档案。

  (四)材料评审

  2019年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材料评审,区域公用品牌评价分值由地市推荐、专家评审、核心企业竞争力及新三品融合四部分组成。根据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程序,经产业评审专家小组对区域公用品牌申报登记材料进行评审并汇总形成综合得分名单,过半数以上专家推荐的申报进入实地考核环节;复审的区域公用品牌通过年度监测进行评价并由专家组会商审议。

  (五)现场考察

  2019年12月底前,针对网络评审半数以上专家推荐的区域公用品牌初评申报,由专家组到申报所在地开展现场考核并进行评审打分。形成拟通过初评申报名单。

  (六)审定公示

  2020年1月上旬,评选委员会对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拟通过的初评及复审名单进行审定。经审定的名单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和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七)社会发布

  2020年1月中旬,对通过公示的名单通过主要媒体进行以正式发布并进行授牌表彰。

  附件2:

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指南

  一、申报目录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玉米、薯类等粮食谷物。

  2.花生:花生原粒。

  3.水果:新鲜水果。

  4.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等新鲜蔬菜。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等。

  6.剑麻:剑麻及剑麻制品。

  7.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8.南药:原料产品。

  9.花卉:花卉产品及观赏植物。

  (二)畜牧业类产品

  1.家畜:活畜及其肉产品。

  2.家禽:家禽及其肉产品。

  3.蛋奶类产品:鲜蛋、鲜奶。

  (三)渔业类产品

  水产品:鱼、虾、蚝等水产品。

  (四)林业类产品

  1.森林食品:森林蔬菜、木本坚果、木本油料、木本中药材、其他森林食品。

  2.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农产品加工品

  1.粮食类初加工品:大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及其他粮食初加工品。

  2.果蔬初加工品:切割蔬菜、蔬菜干品、水果干果、原浆果汁、果仁、坚果等初加工品。

  3.经济作物类初加工品:甘蔗、药用植物等初加工品。

  4.畜禽初加工品。

  5.畜牧初加工品。

  6.渔业产品初加工品

  6.林业产品初加工品。

  二、申报主体

  申报登记主体是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打开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进入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活动专题页面,点击注册获取账号。已有名牌网账号的单位使用原有账号。

  (二)登录:凭账号和密码进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在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专题页面进行登录。

  (三)填报:申报单位通过系统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

  1.复审申报

  开展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复审工作,由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陆系统后,进入区域公用品牌复审栏目,统一报送辖区内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情况,对于不进行复审的区域公用品牌要在审核意见中填报说明。如需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配合报送,请在复审产品列表中进行任务分配。

  2.初评申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直接使用管理账号登录系统,其他单位使用申报账户登录系统,进入区域公用品牌新申报栏目,点击新建申报。

  四、填写说明

  (一)区域公用品牌:产地名+产品名(如:德庆贡柑、信宜怀乡鸡),申报产品须为单一产品。

  (二)历史形成时间:申报登记产品可以追溯到的最早年份,如某申报产品始于1989年,距今有30年的历史,则填写“30”。

  (三)产地区域:产品所要申报登记的生产区域。

  (四)企业单位经济表:该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经营且规模排名前三名的生产经营主体情况。

  (五)附件说明:上传产品实物、产地环境图片,及申报书中所涉的相关材料等。

  五、申报材料制作

  复审区域公用品牌情况由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其他申报均由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经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系统上审核通过后,下载系统生成的PDF版申报书,附上附件清单所列资料复印件后,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盖封面页及骑缝章),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六、地市审核推荐汇总

  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开展辖区内申报情况的审核、推荐、汇总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1.申报材料审核: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地市推荐: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陆系统,对区域公用品牌新申报产品进行审核推荐。

  3.申报情况汇总: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陆系统,进入区域公用品牌管理栏目,导出区域公用品牌申报推荐汇总表,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材料一份。

  七、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12月4日。各地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于2019年12月10日前送达(邮寄)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206房,邮政编码:510500。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届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的通知(附件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