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我区2021年度农田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任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决定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2021年度花都区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广州市花都区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含改造提升)、农田水利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等专项规划。

  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有关要求,加快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结合“两区”划定和建设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深入分析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与发展潜力,对接本地土地利用规划、水利灌区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衔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落实本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

  要结合“两区”划定和建设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面梳理潜力的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单个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含改造提升)、农田水利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等专项规划,且要与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林业园林、生态环境等部门相关规划衔接,统筹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治理、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水土资源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做重点布局,要具体到地块,要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落地性。

  落实上级要求下达开展“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不少于2000亩、落实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任务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建后补”项目等任务指标。

  (上级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实施)

  (二)主要技术工作依据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

  3.《关于做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77号);

  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库储备、规划编制等工作的通知》;

  5.《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3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7.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三)项目经费

  最高限价为14.245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初步成果;最终成果严格以上级最新工作要求为准。

  四、具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有多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验,能提供车辆、电脑、测量工具等设备保障,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能适应协同办公,必要时要配合节假日加班;

  2.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二)单位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和测绘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

  3.服务支撑能力要求:广州市注册的公司或在广州市注册分支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地点(以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为准)。在广东省内承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三)相关报名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项目经费预算的80%,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能合理说明或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四)提交资料要求

  1.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证书、测绘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措施、售后服务等;

  3.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的资质和经验;实施该项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土地规划、测绘专业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及相关专业初级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业绩情况。

  5.能提供车辆、电脑、测量工具等设备保障,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能适应协同办公等相关资料;

  6.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证书等证书复印件,相关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和保密工作合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

  以上提交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并连同《委托服务申请书》一起封印在文件袋内。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下午16:00时。(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六、申请流程

  申请主体如实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证明材料等)一并封印。

  2020年7月23日下午16:00时为报名截止时间。申请单位携带封印好的资料报名。

  报名结束后,现场开标(由于疫情原因,参加开标人员需佩戴口罩)。

  七、选聘流程

  1.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只有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报名,直接选聘;两家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报名,选聘最低报价公司;三家及以上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报名,按照接近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原则择优选聘。(对未能选定的项目单位,我局不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3天后如无异议即向服务单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3.项目承接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7号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501室。

  邮政编码:510800;联系电话:86883257。

  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服务申请书.doc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