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省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0年我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市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在申报系统(网址:www.miit-ipr.com,系统操作手册请于注册后下载)进行申报。可重点推荐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推荐函、企业名单、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厅(制造业创新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

     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人:张韬、曲超,电话:020-83133257)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pdf